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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社科司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
时间:2014-11-25来源: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作者:点击数:

教育部为更好地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,拟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进行进一步完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入选专家的基本条件

1.坚持马列主义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、鉴别力。

2.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在编在岗,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。

3.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,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。

4.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,学风端正。

二、专家信息填报要求

1.对已有专家库进行审核

专家库中目前所列专家为各高校前一年推荐并经我司整理后的结果,各高校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入选专家进行认真审核,根据专家学术水平和本校实际情况,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,对入库专家严格把关。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本校工作的专家,或因政治素质、学术水平、学风问题等不符合入选条件的专家,要从专家库中删除。

2.核实专家信息

经审核拟保留的专家,请按照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》(附件1)的要求,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,特别是要核实、补充专家的移动电话、E-mail地址等信息,以便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。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,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栏目内容和栏目排列顺序。

3.适当增补专家

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部分新增专家,推荐新增专家应按照通知要求从严把关。重点推荐重要人才工程支持者、长江学者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、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、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、教育部跨世纪人才、新世纪优秀人才、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。应注意推荐宗教学、考古学、体育学、艺术学、外语小语种、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等学科,以及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的其他学科专家。

三、报送办法

1. 对于现有专家库中已有专家记录的,科研处会将专家库的信息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,请其通知进行核对。

2. 对于现有专家库中没有专家记录的,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信息表》(附件2),进行增补。

3. 请各学院于12月12日前将专家库信息统一发至科研处。

附件:

1.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

2.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信息表